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20日衛部救字第1101362901號函辦理。 二、考量目前COVID-19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50人、室外100人,疫情尚未全面趨緩,為免群聚感染風險性,爰110年停辦該項表揚典禮。
公告單位: 苗栗縣
公告日期: 2021/09/03